问:目前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有无制定衡量学术期刊质量的权威标准? 迄今为止,我国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尚未从各类学术期刊的学术水平这一角度制度过标准,因为衡量学科众多的学术期刊的学术水准是一件非常复杂、难度非常大的工作,不是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可以简单地作出评价的。而且据我们所知,即使一些发达国家,也没有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衡量自己国家的学术期刊水平的客观标准。1992年国家科委、中共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署共同发布了《科学技术期刊质量要求》,1995年,新闻出版署发布了《社会科学期刊质量管理标准》,这两个文件是新闻出版管理部门从管理的角度对自然科学期刊的5大类、社会科学期刊的7大类期刊进行质量监管的依据。这两个标准中,虽然对学术理论类期刊的业务标准有要求,但都是一些原则性的,不能仅以此作为判断期刊学术水平高低的标准。
截止到2001年底,我国有期刊8889种,这些期刊都是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并配发国内统一刊号的,凡获得国内统一刊号的期刊,均为正式出版物。新闻出版总署从未就学术水平的高低为这些期刊划分过级别,仅从出版管理的角度,按照期刊主管单位的不同将期刊分成中央期刊和地方期刊,这样划分是为了按照期刊的主管单位的不同对期刊实施有效的行政管理。有的期刊在封面上刊载国家一级期刊等字样,不是新闻出版总署组织评选出来的,并非政府行为。
这种标识确实存在,这是一些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每年对本地区的期刊进行综合评比的结果,主要是督促期刊不断提高质量。这种评比是滚动进行的,每年评比的结果都有变化。这种由各地组织的评比,由于各地的评比标准不统一,也不是单从学术水平的高低对期刊进行评价,是地方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就本地期刊的出版质量进行的一种综合评价,因此不能完全以此来衡量期刊的学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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