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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图书馆作为公益性的社会机构, 社会责任是公益性的基础和主要体现。可以说, 图书馆不只是创造读者价值的主体, 也是在一定伦理规范下运营的社会责任承担主体。但人们对图书馆如何承担社会责任的问题并不明朗,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缩小了图书馆的社会责任范围, 局限于图书馆的本质服务( 储藏文献、揭示文献与传递文献) ; 二是放大了图书馆的社会责任范围, 将图书馆的社会责任变成了图书馆必须完成的本职工作( 如清除青少年网瘾、信息鸿沟等) 。倘若把图书馆的社会责任局限在本质服务范围内, 禁锢了图书馆业务的拓展, 或把图书馆社会责任盲目放大,将图书馆工作硬贴上些明显是图书馆力所不及的标签, 都是在抹煞图书馆的特质, 动摇图书馆存在的基础。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在于没有正确解读图书馆社会责任的实质。本文试图从图书馆本质的视角对图书馆社会责任进行解读, 探讨其逻辑起点、概念模型及承担方式, 以期为实践提供指导, 并对理论研究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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