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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近年来, 我国政府日益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地方政府的信息公开立法也很活跃, 政府信息公开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就。2008 年5 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为《条例》) 已正式实施。《条例》的颁布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法律依据, 也为公众的知情权提供了法律保障, 这既是政府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也是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但是, 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才刚刚起步, 公众还没有可诉求的获得政府信息的权利, 全国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法》还没有建立, 《条例》本身存在一些实施障碍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因素的制约, 使得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还面临着许多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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