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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马克思自然理论的理想祈向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Fudan Journal(Social Sciences E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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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 马克思认为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是因着人的活动方式而历史地变化的。在最初的社会形态里,是自然界对人的肆意淫威,人就像牲畜一样服从它的权力;在第二大社会形态里,是人对自然界的肆掠妄为,自然界仅仅作为纯粹的有用性而存在;只有到了社会的第三个阶段即共产主义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才会真正得到解决,达到真善美的统一,从而也才能实现人的生活艺术化。
【关键词】 马克思; 自然理论; 理想祈向;
引言:

【引言】按照马克思自然理论的逻辑, 既然现实存在的人与自然界只能从人的实践活动去直观和理解, 既然私有制尤其是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人的实践活动扭曲了人与自然的“ 本性”(因为活动本身是扭曲的) ,那么, 要实现人类对自己的“ 本性的复归”和“ 对自然界的真正占有”, 完成对人与自然的本质的统一, 即“ 自然界的真正复活”, 就只能寄希望于更高级的社会形态。而马克思认为, 这样的社会只能是共产主义社会。在《1844 年经济学) 哲学手稿》(以下简称《巴黎手稿》) 中马克思这样写道: “ 共产主义是私有制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扬弃, 因而是通过人并且是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 因此, 它是向人自身、向社会的( 即人的) 人的复归, 这种复归是完全的、自觉的而且保存了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这种共产主义, 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 等于人道主义, 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 等于自然主义, 它是人与自然界之间、人与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 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¹ 马克思的这一陈述最明白不过地体现着马克思自然理论的理想祈向。

作者:
庄国雄
作者单位:
复旦大学哲学学院 上海20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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