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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刑关系法定化困境与人道主义补足

政法论坛杂志
Tribun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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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 刑法适用中的核心问题是对罪刑关系法定化的理解问题。罪刑法定的基础定位决定了罪刑法定原则本身存在着"文字困境"及对合理性的限缩,实践中则为解决这一困境走上了歧路——司法犯罪化。而对于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不当解读则强化了这一思路。刑罚人道主义作为刑法适用中的一项基本价值观,是对罪刑法定原则困境的合理解脱,也是缝合形式刑法观与实质刑法观之间分歧的有效方法。同时,只有将人道主义的价值观作为刑事政策本源性的原则,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才具有时代性内涵,刑事司法权的运作才会在法定性和政策性中找到平衡点。在刑法失范的时候,人道主义的思维是一种补强,是对罪刑法定原则的补足。人道主义的展开是建立在刑法理性基础之上的,不是无休止的宽容或纵容。此外,刑罚人道主义还是刑事司法职业者的一种道德责任。
【关键词】 罪刑关系; 人道主义; 司法职业者;
【基金】 华东政法大学校级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上海市重点学科刑法学建设项目(学科编号:S30901)资助
引言:

【引言】人道主义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文明结晶。当其在刑事法治的天空中冉冉升起之后,酷刑体系开始逐步暗淡、泯灭。新的刑法制度、刑法规范因为植根于人道主义从而具备了正当性与合理性,刑法的人道性也成为检验刑法规范是否符合时代要求的一个标尺。然而,在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时期之内,由于意识形态领域的对抗性特征,人道主义的内容显得与时代背景格格不入,刑事规范的法律特征随之也被破坏殆尽,刑罚制度的合理性也被迫去寻找其他的价值基础。然而,人道主义作为现代文明的一个基本诉求是按捺不住的。在刑法理性复归之后,刑罚人道主义自然就踏上了复归的路程。在刑法的适用领域,法律的规范与现实如何衔接? 对于罪刑法定原则的司法化应该如何理解? 是拘泥于概念的形式,还是追求一种合目的性的实质? 目的性解释的边界在哪里? 如何缝合实质刑法观与形式刑法观之间的分歧?①刑罚人道主义无疑可以成为我们解决这些问题的进路。

作者:
孙万怀
作者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法学》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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