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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1949 年新中国成立以后,全国性、地方性或部门性的政治运动此伏彼起,令人印象深刻。1978年以来,尽管以揭发和批斗为特征的政治运动大为减少,但以推动项目、执行命令为目标的“运动式治理”①却层出不穷。在很多人看来,政治运动与“运动式治理”有本质区别,不可混为一谈,但换个角度来看,它们至少有两个共同点:首先,它们都是由国家发动的,国家机构在这些运动的动员和组织过程中扮演着核心角色;其次,都属于“运动”(campaign),即在运作方式上具有明显的非制度化、非常规化和非专业化特征。基于这两点,本文把它们统称为“国家运动”,并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国家运动”在中国虽然司空见惯,但社会学研究却鲜少涉及。本文既不是一个宏大的一般理论,也不是典型意义上的经验研究,而是一个为将来的经验研究做理论准备的概念框架,其主要任务是提出问题、启发思路,希望借此开辟一个关于“国家运动研究”的社会学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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