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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传统版权逐步迈进数字版权时代,传统权利主体间的利益平衡也遭受挑战。数字时代的开放性为使用人带来接近作品便利性的同时也伴生着侵权的可能,版权人遂发起扩张版权的“圈地运动”作以回应。在这场以知识和信息为对象的“圈地运动”中,版权的客体和权能得以扩张,权利的身份性和经济性得以强化,相应的公共领域日渐式微、合理使用空间受挤,自由接近作品的成本叠加提高。如何达致相关主体间的利益平衡,已成为数字时代版权领域的重要问题。对此,法律制度与理论研究也多有对策,但效果却不尽如人意,原因之一即在于“版权强制许可”制度的缺失。本文拟以行政征用的视角分析“版权强制许可”的本质,并在此基础上分析数字时代引入该制度的必然性,旨在进一步为我国引入该制度提出基本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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