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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如果你的母亲说她爱你”,怎么办?如果这个孩子恰好是一位新闻记者,就会被告诫说,“先核查一下再接受”。而且,作为互联网时代的记者,她/他或许还要在核查中自问或在报道中呈现自己内心对母亲存在着怎样的偏见(爱或恨),以及同样来自母亲的可能的偏见。显然,这是一个有关记者与信源关系的极端例子,但两位美国学者却试图用此说明他们眼中新闻实践原则上的一个重大变化:从客观性到透明性。据科瓦奇和罗森斯蒂尔说,自打2001 年他们的《新闻的十大基本原则》出版以来,“在新闻工作的词汇中,透明性获得了更多的关注,互联网的互动特征将新闻工作者的工作过程公开,使其接受公众检验,在这个过程中透明性的概念还在继续发展。”①众所周知,新闻客观性是一个饱受争议和批评的概念,学者们曾经以种种理由将之攻击得体无完肤,并寄望于新闻业内部改革运动的替代物。②但也不可否认,它在西方主流新闻业中一直扮演着某种类似“圣杯”的角色。如果真的如两位学者所说,即使尚处“发展中”,“透明性”似乎已经体现出了互联网时代新闻业的一种新型特征,国内亦有学者以“从‘客观新闻学’到‘对话新闻学’”为题,从哲学与传播技术基础的角度总结西方新闻理论的演进。③本文延续这一思考,试图就如下几个方面对“透明性”做一检视,分别是新闻业与公众关系、新闻业的自我理解及新闻实践的变化。通过理念与实践的维度辨析一下什么是“透明性”,如何操作,尤其是与客观性之间的关系。这对隔岸观火的中国新闻从业者和研究者而言,不失为一条见微知著、进而做可能的“创造性转换”的路径。本文也将主要依据这两位美国学者的表述,做一些初步的理论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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