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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近年来,各大电视台巧妙迎合社会价值观的现实碰撞,带着各种真人秀节目铺天盖地而来,彼此争奇斗艳,火药味十足。但相反的,国内的电视综艺节目没有原创性,却也是电视界众所周知的秘密。节目间模仿、抄袭之风盛行,“撞车”事件层出不穷。从98 年湖南卫视的《玫瑰之约》(克隆台湾的《非常男女》),到2006 年底上海东方卫视《舞林大会》被英国BBC 节目《与星共舞》内地版权引进方北京世熙传媒公司提起诉讼,再到2010 年江苏卫视《非诚勿扰》遭湖南卫视《我们约会吧》申诉,到如今浙江卫视《我爱记歌词》被国外节目模板所有人指控抄袭。节目模板的知识产权保护争议一直持续,但如何保护却从未有定论。在电视节目模板于国际市场上产生巨大产业的同时,为何其法律保护却一直举步维艰?作为智力成果的节目模板为何迟迟享受不到知识产权的蔽护?在如今电视节目模板国际流转市场的不断成熟之下,节目模板究竟该源于何法寻求蔽护?这一个个问题都值得我们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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