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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广令”后电视媒体广告经营的调整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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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 2011年下半年,"限广令"引起电视媒体和电视广告界的一次强震。电视媒体广告经营本就在竞争中遭遇了插播广告泛滥、植入广告繁琐的"内忧"与电视节目复制、跟风、视频网站崛起的"外患",此时"限广令"的出台实际上是对电视媒体广告经营作出结构性的调整和框架性的制约,同时平衡了经济利益、受众利益与社会利益三者间的关系,也是对文化体制改革的有效补充。新规实施半年后,电视媒体纷纷作出了调整与创新,或将插播广告进行了转化转移,或将节目内容进行重新编排。
【关键词】 限广令; 电视媒体; 电视广告;
引言:

【引言】自2003年起,国家广电总局多次发布法令“限广”,至2011年出台《〈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66号令),引起了电视媒体行业和电视广告行业的又一次强烈震荡。该规定“禁止”在电视剧中插播广告,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以来,已一年有余。电视媒体已然经历了被规约后的阵痛,电视媒体广告经营经历此次变局,何去何从,也已尘埃落定。之前关于电视广告业未来发展的种种猜测与假想已被一一验证。下面我们裹挟着“限广令”的前因后果,对其及电视媒体广告经营的调整与创新作一番新的追究。

作者:
王凤仙;程慧;郑艺
作者单位:
江西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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