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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司法程序中品格证据适用的冲突与重构简

青少年犯罪问题
Issues on Juvenile Crimes and Delinque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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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内容摘要】品格证据是未成年人刑罚个别化的重要体现之一,其主要是为了实现对未成年人最大利益保护的精义而设立,也具有对未成年被追诉人教育更新之价值。然而,少年司法程序中品格证据的适用仍存在一系列问题。其中包括证据学上的模糊性与准确性的冲突,以及司法公正与司法偏见之间的冲突等。因此,欲实现对上述冲突的调适,除了重视少年司法程序中作为事实裁量者的法官的作用外,坚持以平衡原则为依据,也是解决冲突的枢纽所在。
【关键词】品格证据冲突重构
引言:

【引言】作为报应刑反思的结果,根据犯罪人恶性程度以及犯罪形成的成因,基于犯罪人教育更新之目的,从而明确了刑罚个别化产生的历史背景、内在依据以及价值根基。而对于品格证据而言,则是未成年人刑罚个别化的现实体现之一。在事物之河的上游,往往就生长着原因。对于品格证据的考察则是审视未成年人涉罪远端的原因,因此,采取综合考察的方式论证乃至实现未成年人实体刑事处罚则成为必然。而对于少年司法程序中品格证据的适用,本身就是一种冲突衡平作用的结果,因此,也必然包含着内涵复杂的选择机制在其中。

作者:
宋远升
作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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