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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行政中受领人的资格识别

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Northeastern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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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 福利行政是一国用来确保公民福利权实现的各种行政事务的总和。就福利受领人资格识别的内容来看,它包括识别程序和实质资格两部分。从美国午夜检查制度出发,指出"新财产"观念的兴起直接推动法律正当程序在福利行政过程中的适用。在福利行政受领人的实质资格方面,日本更为强调确定标准的具体测定方式,美国则更为强调具体标准。在此基础上,从处理好福利与隐私之间关系、建立健全受领人资格识别的具体程序等角度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 福利行政; 受领人资格; 正当程序;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资助项目(11CFX031);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团队资助项目(IFYT12087)
引言:

【引言】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福利制度发生了巨大的转变,即从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城镇职工所享受到的无所不包的福利待遇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根据需求来设立福利项目的转变。这种转变意味着中国的福利制度不再是寻求一种平均主义的利益分配模式,而是要在追求效率、实现利益适当分化的前提下兼顾社会公平。具体到福利行政领域,它首先需要解决的是哪部分人能够成为福利的受领人这一问题。就福利受领人资格识别的内容来看,它包括识别程序和实质资格两部分。就中国福利受领人的资格识别程序的具体规定来看,它大致包括当事人申请、审核、公示三个环节。在这三个环节中,行政机关在资格识别中居于主导地位,当事人则处于从属地位。他们很难对行政机关的资格识别行为提出异议,并且法律也没有相关的程序保证当事人提出异议。另外,法律对入户调查是否需要经过当事人同意、邻里访问应当访问哪些内容等内容都未作具体规定。就福利受领人资格识别的实质资格来看,中国相关制度作出了一定的规定。

作者:
郑智航;郭志博
作者单位:
山东大学法学院;中共辽宁省委党校法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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