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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文体论是曹丕《典论·论文》文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言论虽然很简要,但内蕴却极丰富,形成了颇为完备的文体学思想体系。历来批评史著作都会提及,现当代学者专门研究成果也很多。最具争议的是“文本同而末异”,尤其是何为“本同”及“本”与“末”的关系,可以说众说纷纭。笔者综罗众说,或存疑,或辨惑,进而提出自己的一陋之见,认为“本同”指“五经”,即所有后世文体都源出于“五经”,这从中反映出曹丕的思想是以儒家为主的。而这与中国思想史和批评史所普遍认同的论断,即他打破了两汉以来盛行的传统儒家思想是矛盾的,这就需要辨析来支持我们的观点。关于“四科八体”之文体分类说,历来皆认为开繁杂琐细的文体分类之先河,这属于“类分”体例。本文则从“类从”即以简驭繁的归纳并类着眼,指出“四科”就是“四分法”,并对真德秀《文章正宗》“四目”法产生极大影响,而其源头则要溯至孔门四科、类书分类以及目录学“四部”等。曹丕的“四科”“四分法”在中国古代文体分类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但据笔者陋见,学术界还未见有相关研究,本文尝试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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