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引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以下简称新农合) 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①2002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提出建立新农合,2003 年开始在全国试点,此后,新农合制度操作层面的政策② 由卫生部等各部委、各省、市、统筹县( 市) 在“试点”中“仿照”中央政策文件予以“细化”和“创新”,形成了由三、四层政府政策文件构筑起来的,制度弹性化、政策地方化、以农民为参保主体的“初级”社会保险制度,82 2010 年10 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授权国务院制定“新农合管理条例”,标志着新农合制度正从实验性阶段走向定型法治化发展时期。任何社会保障制度的立法都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新农合管理条例”的制定也不例外。产生并嵌入城乡二元结构的新农合制度,如何与当下城乡一体化发展加速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其立法的宏观战略取向问题。为此,检讨已经在试点中“成长”了11年的新农合制度遭遇城乡一体化加速的挑战与困局,总结新农合制度与城乡一体化加速的互动和磨合,评析制度渐进完善中的经验和教训,科学判断和准确把握“新农合管理条例”制定的宏观战略取向,才能顺利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条例”的微观规范设计。
知识产权声明 | 服务承诺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客服中心 | 充值中心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电子邮件:journals@188.com 备案号:辽ICP备14002692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