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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据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监测结果, 2003 年我国有1300 万少数民族人民生活处于贫困线以下,占全国贫困人口总数的46%,到2005 年末这一比例反而上升到49. 5%, 2009 年末进一步上升到54. 3%[1]。正在实施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简称农低保) 是保障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权利和维护其最低生活需要的社会救助制度,是民族贫困地区社会保障体系的“最后一道安全网”。西南民族地区处在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重庆六省( 区、市) 。根据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统计,2008 年西南民族自治地方面积215. 6 万平方公里,全区共有少数民族人口5020 万人,占全国少数民族总人数的58. 3%,是我国目前最大的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2]。西南地区也是全国世居民族最多的地区,而且各民族内部支系极其复杂。该区域内生活着30 多个民族。西南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非常滞后,辖区共有民族扶贫县140 个( 不含西藏) ,占全国267 个民族自治地区国家级贫困县的52. 4%,是我国贫困最严重的地区之一。因此,本文以西南民族扶贫县596 户农户为例,调查农户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满意度及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由此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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