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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社团组织是由社会成员自愿组成并依法成立, 为满足社会的多元化要求, 实现互益或公益目的, 独立于政府或社会其他组织而自治的非营利组织, 它具有自愿性、非营利性、多元性、自主性、合法性与公开性等属性。在全球性的社团革命浪潮的推动下, 社团组织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空前的发展。自1992年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 社会生活或社会结构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深刻变化,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社会成分、社会关系逐渐被新的社会组合方式所取代, 社团组织也开始蓬勃兴起。而法治的内涵是对权力的制约与对权利的保障, 社团组织的兴起使得对国家权力的制约与公民权利的保障有了新的实现方式。因此, 探讨社团组织对法治的促进作用, 分析阻碍社团组织促进法治的因素及其完善思路, 对中国法治建设的顺利推进具有积极而现实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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