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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名是确定个体在家庭以及社会中的位置的方式,由此也成为个体自我建构的重要表征。人类学家格尔茨在对巴厘人的命名制度进行研究时指出,命名是“定义人的符号规则”。每一套命名体系包含的不仅仅是一堆有用的标签,而是一套明确的、有界限的术语体系。[1](P434)他侧重于把巴厘人定义人的符号结构与他们用来刻画时间特性的符号结构结合在一起,并将二者与规范人际行为的符号结构结合在一起,可以了解这些符号相互利用、相互强化的方式,[1](P477)并指出这才是暗含在这些符号形式中的人类经验的基本规律的表述。这也揭示出人类的命名行为不仅仅是作为赋予人类符记的文化过程,也必然地与人际互动、文化观念有着密切的关联。以弗里德曼为代表的一批学者对中国汉人社会的研究也关注了家谱与宗族建构之间的关系。尽管这些学者没有具体关注汉人社会中的命名方式,但是通过对家谱的研究,也关注到家谱在一定程度上是历史事实的纪录,但其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反映编撰当事人有意图、有取向的传统建构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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