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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食盐是人们日常生活所不可或缺的必需品,自古以来就有:“十口之家,十口食盐;百口之家,百人食盐”之说。清代民国时期的广西不产盐,食盐大部分依赖广东供给①。粤桂不仅地缘上接壤,而且西江贯穿其中,粤盐利用这一天然通道进入广西,实现了两广地区的物资交流。清代之前,广西并无严格的盐法制度,直至康熙年间,清政府扫清了南明势力之后,食盐专卖制度在广西得以实行②。根据该制度广西被划入两广盐区,所需食盐由政府统一从广东供给。虽然从清代至民国(尤其是清代)广西盐法制度变更频繁,但实现了粤盐入桂由官运官销到食盐自由贸易的转变,这对广西经济产生了多方面重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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