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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诚信原则之研究

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Sichu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 Engin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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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 诚信原则作为民法的基本原则对于私法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合同法中的诚信原则更是以其诚实、善意、公正的理念受到了人们的推崇。根据合同成立的不同阶段,合同法中的诚信原则的具体内涵主要包括:一是磋商中的诚信,即在合同谈判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不得以恶意隐瞒、欺诈及胁迫等形式促使合同的成立;二是诚信履行,即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阶段应当按照交易的本旨勤勉的履行合同,不得滥用权利,违反诚信、恶意履行;三是合同终止后的诚信义务,通常表现为合同终止后的通知、协助及保密的义务。在以合意为中心构建而成的古典契约法理论和绝对契约自由遭到抨击之时,诚信原则犹如普罗米修斯之火给合同法带来了新生,以诚信原则为基础的关系契约论的兴起,限制了绝对的契约自由,将传统的"铁面无私"的合同法重塑为富有"人类真情实感"的合同法。
【关键词】 道德诚信; 诚信原则; 合同诚信; 合同自由; 先合同义务; 情势变更;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10FFX015)
引言:

【引言】从自由资本主义伊始,契约自由就统御着合同法,以个人为本位,张扬着个人的尊严和独立。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毫无限制的契约自由逐渐地暴露出种种弊端,“自由的意志”成为欺诈、压迫的工具,契约理论逐渐衰落。而以诚信原则为基础的新的契约理论———关系契约论逐渐兴起,犹如普罗米修斯之火,给处于“崩溃”边缘的契约法注入了新的生机。截止目前,几乎每个国家都明确了诚信原则作为民法的基本原则的地位,我国亦是如此。诚信原则贯穿于我国合同法中,以社会为本位,对合同自由予以限制,平衡着个人与他人的利益。以诚信原则和合同自由作为现代合同法的两驾马车,无疑是明智的。但问题是诚信原则应当如何发挥其在合同法中的作用,它应当以何种程度限制合同自由? 本文在追溯诚信原则的历史流变中分析其内涵,试图探究合同诚信的真正内涵,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其对合同法所发挥的重塑作用。

作者:
李红玲
作者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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