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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组织(企业)理论中“个人自由”的意义与价值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Huazhong Normal University(Humanities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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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 主流经济学的企业理论与组织理论,特别是新古典的厂商理论和新制度学派的契约理论,一个极其重大的缺陷是偏离对个人自由的关注。从本源的意义看,个人需要组织的最终动力与最终目标并不是效率,而是为了拓展实现个人自由的空间,提升个人实现"实质自由"的"可行能力";但是,组织也极有可能异化成为禁锢个人自由的工具。因此,如何防止组织从拓展个人自由的制度安排异化成为禁锢个人自由的制度安排,应该是组织理论中最为核心的问题之一。
【关键词】 组织; 企业; 个人自由;
【基金】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生产组织现代化”(07&ZD025)
引言:

【引言】个人为什么需要组织?或者,更具体地从经济层面说,个体劳动为什么要结合成“团队生产”,个人为什么要成为企业(组织)的一员?主流经济理论,尤其是自认为打开了企业这个“黑匣子”,回答了“组织为什么存在”的新制度学派,主要是从效率的角度,从节约交易成本的角度对此作出了解答。科斯认为,“企业的本质特征是对价格机制的取代”①,即企业节约了交易成本,使社会经济效率更高。阿尔钦与登姆塞茨认为:“如果团队产出超过各要素独立生产的产出之和,并足以抵补组织和约束团队成员的成本,那么团队生产就会被采用”②。这也就是说组织的存在是因为组织收益要高于组织成本。用效率,或者说用“组织收益”来解释组织存在本身并没有错,问题在于,组织追求效率、追求组织收益又是为什么?在效率、收益背后是否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更高层次的目标?如果仅仅把组织(企业)看作是一个追求效率、追求组织(企业)收益的工具,就极有可能忽视组织(企业)中的“人”,忽视“个人自由”这一“人的最高本质”。美国社会学家威廉·怀特(1956)在《组织人》一书中曾感叹: “个体什么都不是,组织才是一切”。被誉为“经济学良心”的1998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则指出,“经济学专业一直趋于偏离对自由的关注”③。

作者:
曹阳
作者单位:
华中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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