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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儒家自然人性论与礼乐教育的关系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Northeast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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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儒家的自然人性论将“性”界定为天赋的客观材质与能力,不涉及道德属性。因此,人能否成德依赖于后天的教化,礼乐便是其中的重要途径。内在的人性会与外物相接触,表现为外在的情。礼乐教育都作用于情,但两者的方式有差异:“礼”通过礼仪制度来节制情感,防止其肆意妄为,进而使人产生道德意识,其作用是由外向内的;“乐”则通过审美活动由内而外的引导人性,使情感油然而发,自觉地符合道德规范。礼乐教育从内与外两方面入手,培育并约束情感,借此陶冶人格,实现成德的目的。
【关键词】儒家;自然人性论;礼乐;性情
引言:

【引言】礼乐在先秦儒家思想中占有重要地位,礼乐教育是儒者培养理想人格的重要手段。值得注意的是,儒家一向重视礼乐教育的内在依据,孔子有“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的说法,认为礼乐教育的目的是彰显仁道,仁是本质,礼乐是手段。孔孟之间的儒者则立足于战国初年流行的自然人性论,说明礼乐教育的必要性及具体途径,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文献包括郭店楚简中的《性自命出》篇及《礼记·乐记》。鉴于两者的思想多有一致,本文拟以此为中心,探讨儒家自然人性论与礼乐教育的关系。

作者:
张斯珉;乔清举
作者单位:
南开大学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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