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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2011 年初,卫生部的一位官员表示,为提高器官捐赠①率,中国有望在当年内实现申领驾照时进行器官捐献意愿登记②。这一举措也是许多国家( 如美国、澳大利亚等) 采取的提高器官捐赠率的有效方法( 黄焱等, 2011) 。统计显示,中国每年有超过6 万人死于交通事故( 黄洁夫, 2011: 3) 。从理论上讲,这些人大部分符合器官捐赠者的医学标准。如果上述措施推行开来,势必大大缓解目前的器官短缺困境。但还未等这项措施开始实施,媒体的先行报道已经引起一片哗然,民众的质疑之声骤起。晦气问题、对政府和医疗机构的信任问题、对尸体的处理问题等成为民众担忧的焦点。于是,“有望在当年内实现”的看似利好政策就这样夭折于舆论中。无独有偶。基于生物学依据的脑死亡判定被医学界认为是最为科学的死亡判定,不仅有利于降低医疗费用,对提高器官移植质量也不无裨益。脑死亡判定也获得了美国、芬兰、西班牙、日本等众多国家的立法认可。中国虽然自20 世纪80 年代以来组织了多次关于脑死亡的大讨论,一些专家学者也积极推动其立法进程,但至今仍未能达成共识。这些“水土不服”的政策措施和科学判定,让我们不得不反思器官捐赠和移植在中国文化情境中的特殊性。由此,我们也不得不考虑,中国的器官移植事业该走向何处? 是照搬国际的有效经验,还是探索出适合中国社会文化情境的移植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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