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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庭走向街头—“大调解”何以将工人维权行动挤出制度化渠道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Sun Yatsen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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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转型期中国大规模的劳动立法和多次司法改革,鼓励维权工人寻求司法救济以获得更公正的劳动争议处置。然而, 2010 年以来国家推动的“大调解”运动强调将社会冲突交由基层组织和非司法机构进行调解,导致劳动争议处置过程的“去司法化”和处置结果的种种不公。结果,工人“准司法化”的维权观和国家“去司法化”的维稳观形成张力,产生了“挤出效应”: 制度内维权经历( 包括向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或提出过劳动仲裁诉讼) 通过降低工人对调解者公正性的认知,间接地降低了工人对制度内维权渠道的偏好而提升了他们对制度外维权渠道的偏好。
【关键词】劳动争议; 大调解; 维权; 维稳; 法治
引言:

【引言】2012 年12 月4 日下午,广东省汕头市陈店镇一位内衣厂员工因与老板产生劳资纠纷而纵火烧厂,导致14 人死亡、1 人受伤。该事件暴露了这一“中国内衣名镇”普遍存在的讨薪纠纷,以及当地基层干部调解劳资冲突时逼迫工人向老板下跪和扣取“调解费”等行为①。这一事件实际上只是广东省日益尖锐的劳资冲突的缩影。在珠三角地区,因工人维权引发群体性事件从2000 年的2405 起骤增到2004 年的4008 起,参与人数从2001 年的16 万多人次增加到2005 年的25 万多人次( 转引自蔡禾、李超海、冯建华,2009: 140) 。为了控制工人维权的扩大化,广东省在2010 年就已经建立起覆盖1584 个镇街的“大调解”网络,通过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以第一时间在基层化解劳资纠纷以及其他社会冲突②。但是,“大调解”并没有发挥维持社会稳定的功能。近年来,因工人维权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在广东省迅速蔓延,还呈现出暴力化的演变趋势。2011 年和2012 年,广东接连爆发了多场大规模的民工骚乱,期间还发生了打砸烧等极端行为。为何旨在维持社会稳定的“大调解”带来的却是“调而不解”甚至是越调越乱的劳资冲突? 国家为建立“和谐社会”而推动的“调解优先”策略,究竟如何影响了工人的维权行动?

作者:
庄文嘉
作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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