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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价值和实质价值:美国明尼苏达州开放入学政策解析

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Southwest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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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为验证美国明尼苏达州开放入学政策的价值合理性,从形式价值和实质价值二个维度对其进行分析,发现明州开放入学政策在决策与实施过程中体现了民主化和科学化;在赋予家长教育选择权、促进学生积极参与、提升学生学业成绩等方面,基本达到预期的政策目标,并逐步显示出卓越的绩效。已有研究表明,开放入学政策是明州教育改革成功的一次典型范例。
【关键词】择校政策;开放入学政策;形式价值;实质价值;明尼苏达
引言:

【引言】20世纪80年代,美国为重建公共教育体系,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开始大范围推行择校政策。全国教育委员会(Education Commission of the State)认为美国现行择校政策主要有磁石学校、开放入学、特许学校、教育券、教育税减免、家庭学校教育、双通入学等七种不同的表现形式。开放入学(Open Enrollment)是美国目前实施最为普遍的一种择校形式,其特征在于打破“就近入学”的限制,允许学生在更广泛的范围内自由选择公立学校入读。按法律效力的强弱,开放入学政策可分为强制性开放入学和自愿性开放入学;按择校范围的大小,开放入学政策可分为学区内选择(Intradistrict Choice)和跨学区选择(Interdistrict Choice)。截至2011年,美国除阿拉巴马、马里兰、北卡罗莱纳、弗吉尼亚以及哥伦比亚特区等少数几个州尚未通过立法外,其余46个州均制定了开放入学政策。明尼苏达州(以下简称明州)作为美国第一个在全州范围内推行强制性跨学区开放入学政策的州,其政策方案、实施效果和最新进展一直受到广泛关注。下文拟基于相关研究结果从形式价值和实质价值两个维度对明州开放入学的教育改革成效进行分析,以期进一步验证该政策的价值合理性。

作者:
周琴;宋春霞
作者单位:
西南大学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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