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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庶吉士制度是明代在科举制度基础上所创设的一种选拔和培养高级文官的制度。洪武十八年(1385),明太祖朱元璋将新晋进士授官之后,又因其都尚未经历世事,故特别优待,让他们观政于诸司,并依据甲第的等级给予禄米,“俟其谙练政体,然后擢任之。其在翰林院、承敕监等近侍衙门者,采《书经》‘庶常吉士’之义,俱称为庶吉士;其在六部及诸司者,仍称进士”[1]卷172,洪武十八年三月丙子。庶吉士制度由此正式创设。永乐三年(1405)正月壬子,明成祖“命翰林院学士兼右春坊大学士解缙等于新进士中选质英敏者,俾就文渊阁进其学”[2]卷38,永乐三年正月春壬子。庶吉士开始专于在翰林院进行学习。之后庶吉士制度逐步发展和完善,形成了一套比较系统的考选、培养、考核、授官程序:每科殿试之后,从二甲三甲进士中再考选优异者进翰林院学习,在学期间由皇帝选派的教习人员对之进行悉心培养和考核,学成之后根据成绩授予官职,谓之散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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