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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邮政网络的展开与业务的拓展—基于《大清邮政事务通报总论》的研究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Posts and Tel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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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自1896 年大清邮政成立以来,清朝传统官民两分的递信体制逐步被打破,新体制的建立完善,带来了新式邮政网络的开创与拓展。在海关的努力经营下,新式邮政经历了一个从分立的口岸城市到形成网络的内陆递运体系的过程,在网络完善的同时建立起民众对使用新式邮政的信心与习惯。伴随着新式邮政的逐渐成熟,清末管邮机构自1904 年起,按年编纂《大清邮政事务通报总论》这一年鉴史料,对历年邮路邮区的设计拓展、邮政业务的经营、邮政资费的变化等情况进行详细记载和分析。通过分析其中关于邮政局所和邮路建设的资料,除可以重建大清邮政网络自口岸到内地、自点线到立体的过程外,还能够在清末制度转型的背景中,具体阐述清末政治体制改革的进展与新式邮政网络建设之间的互动。
【关键词】口岸;内地;大清邮政;递运网络
引言:

【引言】中国传统的邮递方式,大抵可分为官民两途,驿递与民信系统各司其职,在广袤的华夏大地传书带信①。然而1858 及1860 年签订的《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制定新规,清廷须肩负代各国使馆带运信件的责任,这一条款开启了晚清邮驿制度转型的序幕,也开启了新式邮政由口岸城市向广阔内陆拓展的进程。而晚清新式邮政的制度建设与网络拓展,是由外籍税务司把持的海关逐步完成的。早期他们通过海轮带运及冬季陆运的方式,建立起一条从上海至北京的新式邮运线路。光绪二十二年二月初七( 1896 年4 月9 日) 清廷颁布《邮政开办章程》,以通商口岸为据点,与内地的民信局及外国邮政机构建立起互寄互递的关系。尽管光绪二十四年( 1898 年) 朝廷有“推广邮政内地设局之旨”[1]120,但由于海关缺乏足够经费投入新式邮政的建设,故此时大清邮政暂时仅立足于通商口岸之中,对于广阔的内陆地区,只能借助于民信局进行寄递。且1896 年后,清廷政局历经戊戌、庚子几番动荡,海关虽然能在政潮中独善其身,但是也难对新式邮政大力拓展,直至庚子之后,方开始大力布置安设内陆邮线的计划。随着邮路由口岸城市往内陆地区的拓展以及大清邮政的收递制度的逐渐完善,在建设邮区邮路的同时,海关邮政总署及接管的邮传部邮政总局自光绪三十年( 1904 年) 开始,逐年编纂《大清邮政事务通报总论》①。这一年鉴性的邮政史料,以搜集资料为主,辅以综述评论,在追溯海关邮政及大清邮政建立的基础上,记载邮路邮区的设计与拓展、邮政业务与邮政资费的变化、邮政管理和邮政经营得失的评论等。其中关于大清邮政局所和邮路建设发展的部分,对了解这一新式制度的具体施行有重要意义。本文基于《大清邮政事务通报总论》光绪三十年至宣统三年( 1904 年至1911 年) 的部分,展现大清邮政网络展开与业务拓展的过程,并在此基础上,深入分析清末政治体制改革的进展与新式邮政网络建设之间的关系。

作者:
吴昱
作者单位:
暨南大学社会科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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