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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一直备受关注。近年来,政府陆续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农村土地流转。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允许农民通过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2013 年中央1 号文件也进一步要求,在不损害农民权益的前提下,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然而,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水平仍然不高,远未达到适度的流转规模。调查资料表明,2010 年,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比例只有约13. 0%[1]。同时,由于资源禀赋和发展水平不同,我国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农村土地流转也存在着明显差异。黄祖辉等[2]研究认为,经济比较发达的农村地区已经呈现出土地流转方式多元化、土地流转过程市场化、土地流转工作规范化、土地流转价格合理化等新特点; 黄延信等[3]的调查结果表明,2009 年,浙江省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占承包耕地面积的34. 6%,高于黑龙江省的25. 1%。那么,究竟是什么因素阻碍了中国农村土地顺利流转? 又是哪些关键因素导致了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农村土地流转的明显差异? 理论经济学指出,理性的农户总是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进行合理决策①。农户在进行是否流转土地的决策时,会充分考虑自身家庭条件与土地功能之间的相互适应性,进行收益成本估算,然后作出合理的选择。因此,对上述两个问题的回答,应该从土地的基本功能出发,分析异质性农户对土地功能的不同偏好,以及保障模式差异对农户依赖土地程度所带来的影响,并结合实证研究,揭示其中的内在机理。本文分析不同特征农户对土地功能不同方面的偏好,以及不同保障模式和保障水平对农户土地流转意愿的影响,并利用江苏和安徽的实地调研数据,对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进行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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