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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近年来,中国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拉大。当前中国的基尼系数实际上已经超过0.5[1]。从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2006年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修正了十四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指导方针,突出了“加强收入分配宏观调节,……,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的原则,在一年以后的十七大报告中,又进一步调整为“……,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关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原则变化的详细讨论,参见刘承礼[2])。从我国目前收入分配的现状和近期中央文件都说明,调整中国收入分配状况已势在必行,而大方向就是促进公平。就调整收入分配而言,政策总体目标通常有如下三种价值取向:(1)功利主义,即只按照收入最大化的目标来分配公共资源,而不考虑收入在人群中如何分配;(2)均等主义,即平均主义,认为公共政策应消除所有收入差距,而无须考虑这种差距是何种原因造成的;(3)机会均等主义,这种取向处于上述两者之间,认为仅有个人无需为之负责的因素所造成的收入差距是分配政策均等化的目标,至于个人努力程度差异所导致的收入差距,则无需均等化。改革开放以来实行的所谓“效率优先”分配原则因具有浓厚功利主义倾向而受到了越来越多的批评,注重“公平”成了当前收入分配政策调整的主要方向,但这并非意味着要回到1949~1978年间实施的平均主义政策。在学术界,许多国内主流学者(吴敬琏[3]、樊纲[4])、魏杰[5]、权衡[6])主张当前中国追求公平收入分配应是首先追求机会均等。而这种观点似乎也得到了中国公众的认可,如一项调查表明,超过三分之二的被调查居民同意或非常同意“若机会均等,则不平等好”的观点[7]。尽管许多人在价值取向上认同机会均等的收入分配,但传统的收入分配研究并未直接引入机会均等的概念,因为经济学领域的学者总是试图回避“何为公平”这一“规范性”问题。但这样做的后果可能会带来政策指向上的模糊。传统思路中通常使用的收入不均等指数(如基尼系数)仅反映收入分配的离散程度,是对收入分配状况的一种客观描述,本身并不能直接被用来判断收入分配是否公平[4,8]。这使得人们往往会以收入不均等指数的绝对值(或与所谓“国际标准线”相对距离)大小作为收入分配是否公平的判断标准,从而导致降低基尼系数直接成了分配政策指向的目标。事实上,传统收入分配研究特别是随之产生的政策含义隐含地将收入完全均等分配视为一个理想社会目标,而并非真正遵循“价值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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