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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法治发展的法理学思考—一个初步的研究构架

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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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随着区域科学的兴起与我国法治建设的推进,区域法治发展成为法治国家建设领域中一个全新的论题,也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区域法治发展理论是在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也是在形成基础上构建的。加强区域法治发展理论研究具有促进法学理论发展与推动现实问题解决之双重意义。在基础理论研究层面上,区域法治发展的研究应当从本体论、价值论、方法论三个维度进行。区域法治发展理论将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和法治理论体系。
【关键词】区域法治发展;法理学;本体论;价值论;方法论
引言:

【引言】当下,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已成为新时代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任务。而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增长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区域发展问题,诸如区域经济发展问题、区域教育发展问题、区域社会发展问题、区域文化发展问题、区域民俗发展问题均成为各级政府决策的核心问题之一,也成为学术界和社会所关注的重大实际问题与理论问题。区域法治亦不例外。从我国法治进程的历史与现实来看,区域法治的形成是政治、经济、行政区划、区位、资源、制度、观念、历史、人口、文化、风俗、信息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不同地区在不同发展阶段,每个社会因素的作用都是不同的,从而造成区域法治发展的差异性是客观存在的、长期的。区域法治的完善程度对于我国实现依法治国,具有不可替代的基础性、战略性甚至是决定性的作用。本文从区域法治发展的核心问题出发,将区域法治发展的概念内涵、客观基础、发展模式等本体论问题作为逻辑起点,进而对区域法治发展的价值依归、多重功能、存在问题等价值论问题进行深入考察,并在此基础上探寻有利于区域法治事业发展的科学的方法论。通过对这些问题的研究,我们试图构建起区域法治发展基本理论的研究框架。从学科角度而言,本文实际上是想初步尝试对区域法治发展进行宏观的法理学思考,长远目标是构建“区域发展法理学”。

作者:
夏锦文
作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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