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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背景下“法律低保”的乡土实践—以F 市L 县为样本

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Fujian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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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基于法律援助事业的社会保障性和国家责任性,本研究以实证样本分析所建构的立论前提是我国现行法律援助运行模式满足不了乡土社会的法律援助保障需要。《法律援助条例》在一定程度上停留于“纸面上的法”。乡土社会的“法律低保”应契合城镇化发展目标,以地方立法形式因地制宜解决县域法律服务资源与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之间的矛盾,广开资金募集渠道,市级统筹法律服务资源,完善受援条件审核机制,切实扩大法律援助受援面,完善法律援助办案质量考核并规制相关单位的协助义务。
【关键词】法律援助,城镇化,乡土实践
引言:

【引言】当前,对中国城镇化问题的研究大多集中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生产技术培训和文化教育以及城镇化过程中的劳动力转移就业等领域,对于乡土社会的权益保障状况以及所衍生的法律维权能力的关注相对较少。在通过城镇化建设破解城乡二元困境的进程中,让广大的乡村民众在法律援助上获得平等的“公民待遇”,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提升其法律维权能力,应是城镇化建设的题中之义,也是《法律援助条例》在法实效层面的一个必要研究领域。本研究从中国现行法律援助模式入手,梳理归纳其运行机制的特点,并以F 市L 县为例对法律援助的现实供给与需求作实证分析,揭示乡土社会中法律援助需求与供给的矛盾。以F 市L 县为实证样本的典型意义在于,该县虽仅距省会中心城市1个半小时左右车程,但由于中心城市对人力资源和经济资源的强大吸聚效应,使该县法律援助工作陷于捉襟见肘的尴尬境地。与边远落后地区所获得的国家重点扶持相较,中心城市周边农业郊县的法律援助事业因其“灯下黑”的区位误读反而未得应有的重视和扶持。如何打破“近水楼台缺水喝”的怪异局面,整合共享法律服务资源,有效提升近中心城市农业郊县的法律援助水准,即为本研究的主要意图。

作者:
邓晓东
作者单位: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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