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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用意或者施为性用意(illocutionary force)是使用中语言所具有的有别于其字面意思的语境内含。Austin[1]、Searle[2]66-67[3]12-20和Grice[4]都对这样的语境意义作了分类,后来学者对他们的分类及其标准提出了批评意见(如Gazdar[5]、Levinson[6]、Panther & Thornburg[7]、Thornburg & Panther[8]、Thomas[9]、李怀奎[10][11]、任蕊[12]等),其中Gazdar和Levinson曾质疑Searle所说的字面用意和自己制定的适切性条件(felicity conditions)相矛盾。但是这些批评者并没有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另外有些学者则致力于对这种分类理论作修正和补充。比如何自然针对Searle的常规性和非常规性间接示意手段区分的模糊,对它们作了相对明确的定性;[13]熊学亮认为Grice的分类不够科学,他不应该把对合作原则的遵守或违反当作区分一般和特殊会话含意的标准,而应该以“语境量”来衡量。[14]59-60语境量多、偏离常规值大的话语,产生的可能是特殊会话含意;语境量少、接近常规值的话语,产生的可能是一般会话含意。本文从命题的角度,从宏观上厘清用意的层次,进而探讨用意的特点,最后讨论其研究的理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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