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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自现象学运动之始,“现象学”的性质与界说从来没有定案。大家都看到,几乎所有顶尖的现象学家都自有一套“现象学”的定义。可是,现象学最不确定和最教人困惑的地方,是同一个现象学家在不同的理论脉络和不同的思想阶段中对“什么是现象学”可以有不同的理解与定义。众所周知,胡塞尔创造了一系列的形容词,用来描述他心目中的现象学:描述的(descriptive)、本质的(eidetic)、超越论的(transcendental)、静态的(static)、发生的(genetic),凡此种种,不一而足。海德格尔并不太热衷于使用“现象学”一词,不过一般而言,海德格尔的早期思想通常被描述为“诠释现象学”(hermeneutical phenomenology)或“存活现象学”(existential phenomenology)。如果考虑到海德格尔思想后来的发展,则会发现“诠释”与“存活”再不足以描述海德格尔思想的特征。在这个情况下,我们可以考虑“同一性”这一概念是否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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