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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政府数据存取( Government Access to Data)也称政府数据访问或政府数据获取,是指政府机构①在履行其职责的过程中访问及获取相关数据的活动[1]114。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各国立法普遍承认和赋予政府为刑事侦查之目的进行数据存取的权力,特别是在“9·11”事件之后,为了更为有效地预防和打击恐怖主义,政府进行数据存取的职权得到强化。例如美国爱国者法案以防止恐怖主义为目的扩张了美国警察机关的权限,规定警察机关有权搜索电话、电子邮件通信、医疗、财务和其他种类的记录。英国调查权管理法案规定,如果政府证明存在合理理由确信存在刑事犯罪( 不包括轻微刑事犯罪) ,而获取数据对于侦破案件有重大价值,政府可以要求法官签发搜查和扣押令,以存取相关数据。随着云计算服务的全球化繁荣和云计算技术的多维度部署,大量的个人和企业数据向云端迁移,数据的集中存储似乎给政府数据存取提供了更为便利的途径,但事实并非如此[2]。美国国家标准和技术研究院( NIST) ②提出的云计算定义目前受到最广泛的认可,其认为云计算是一种能够通过网络以便利的、按需付费的方式获取计算资源( 包括网络、服务器、存储、应用和服务等) 并提高其可用性的模式。按照NIST 的定义,云计算模式的技术特性将导致用户数据的收集、使用和处理在整个数据生命周期中凸显出异质性,对政府数据存取产生了多维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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