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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以胡锦涛总书记为核心的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坚持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发展才是硬道理”的社会发展理论基础上, 在十六届三中全会及四中全会上相继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 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的提出, 是中国共产党新一代领导集体根据中国国情作出的英明决定, 是当代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新发展, 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既植根于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 又渊源于西方文化丰富深刻的和谐社会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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