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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地入秦初期的管理体制再探讨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Sichuan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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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依据《华阳国志》的记载,一般认为秦灭蜀国之后张若即担任了蜀守,蜀地的管理体制是守、相并置。但《华阳国志》的记载并不可靠,据此推导出的张若担任蜀守长达40 年说也因任期过长而难以成立。无论从地方管理体制长期演变的过程,还是体制本身的运行要求来看,蜀地守、相同置的体制也没有存在的可能。实际上,蜀地管理体制经历了军事管制、国相负责的分封制、郡县制三个前后相继的阶段。张若本人在灭蜀之初的身份很可能是成都令,停止分封蜀侯以后,他因曾在蜀地有突出政绩而被任命为蜀守。
【关键词】蜀地入秦; 《华阳国志》; 蜀守; 蜀相
引言:

【引言】废封建为郡县是中国历史上地域管理制度的一个重大转变,因而也是中国古史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不可否认,目前的研究已经取得了大量重要成果,但对郡县制演生过程仍然存在许多难以明了的细节问题。即就蜀地而言,有学者指出: “秦人兼并蜀地,是秦首次实现大规模的领土扩张,为后来统一中国事业的成功奠定了最初的基础。”[1]蜀地入秦的历史意义既如此重大,然而,学界对该地入秦之初的管理体制却存在不同认识。笔者不揣浅陋,试就此问题略陈管见。

作者:
崔建华
作者单位:
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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