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引言】从温州到鄂尔多斯再到珠三角,民间借贷资金链断裂引发的“跑路潮”现象愈演愈烈,说明民间借贷风险暴露已不是个别现象、局部问题。在“两多两难”问题———中小企业多、融资难,民间资本多、投资难———缓解过程中,民间借贷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其背后也隐藏着巨大的风险。面对风起云涌的民间借贷危局,如何合法、有效地规制风险已成当下的重大课题,笔者思考再三,认为类型化研究方法不失为最优选择。故而,笔者在对典型民间借贷风险类型化研究方法进行反思的基础之上,将表征多样、种类繁多的民间借贷风险划分为主体风险和行为风险两种类型,并探寻民间借贷风险发生的根源,进而在类型化框架内寻求民间借贷风险的法律规制路径: 即民间借贷主体范围扩宽下的分类差异注册、民间借贷行为分类引导规制以及主体分类差异注册与行为分类引导规制的耦合,以保证民间借贷自身以及整个金融市场的安全与可持续发展。
知识产权声明 | 服务承诺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客服中心 | 充值中心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电子邮件:journals@188.com 备案号:辽ICP备14002692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