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网站地图
 
 
首页 > 长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秦王朝国庆(“十月朔”) 与新年的合一

秦王朝国庆(“十月朔”) 与新年的合一

长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Chang'an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
查看全文
摘要:
【摘要】秦统一中国后,规定“朝贺皆自十月朔”。因为秦以建亥之月为岁首,采用《颛顼历》,所以就把夏历十月一日作为一年的开始,十月朔也就成了全民欢庆朝贺的法定节日。但随着历史上多次改历与置闰,秦原来形成的节庆活动也深深地融化在中国人的文化现象中了。
【关键词】“十月朔”; 岁首; “改正朔”; 《颛顼历》; 《太初历》; 金人十二
引言:

【引言】秦始皇二十六年( 前221) ,秦统一中国,《史记》上记载着这么一段文字: “始皇推终始五德之传,以为周得火德,秦代周德,从所不胜。方今水德之始,改年始,朝贺皆自十月朔。”[1]长期以来,人们只知道这里的“十月”是秦的“岁首”,但并没有想到这既是春节又是国庆之日。在中国历史上,秦朝是唯一一个使国庆与新年合一的朝代。在而后的历史长河中,国庆不另作显示,中国人也习惯地把春节视为一年之始。其实秦定的“十月朔”为全国的朝贺之日,随历法的变更虽然早已不存在了,但因为其产生过深远的影响,在今日的民事活动中仍然能找到它的影子。笔者虽然发表过一篇文章《解读“十月朔”———秦王朝新年的庆日》对“十月朔”问题进行阐述[2],但由于人们对“十月朔”问题还未引起足够的注意,因此现在仍有深入展开叙说的必要。

作者:
王学理
作者单位:
陕西省考古研究院秦汉考古研究室

知识产权声明 | 服务承诺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客服中心 | 充值中心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电子邮件:journals@188.com   备案号:辽ICP备14002692号-1
友情链接:万方数据库
建议采用IE 6.0以上版本,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