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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在社会管理创新体系建设中,作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的专业优势和执业优势使其成为服务于社会管理创新的“生力军”,社会管理创新也为律师发挥自身特长提供了更广阔的天地。2011 年4 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律师工作职能作用,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意见》,强调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积极主动服务好社会管理创新。律师在社会管理中应对社会承担责任,即其社会责任,律师因其承担社会责任而彰显其价值。本文从律师角色定位、律师社会责任分析以及律师承担社会责任的实现路径三方面分析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律师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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