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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农村集体债务一直是影响农村建设与发展的关键问题之一。20 世纪90 年代的税费改革前因其涉及面广、数额巨大而引起政府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很多学者在研究乡村债务成因时都提出,村集体债务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村集体为发展生产借债,为兴办集体企业、搞农村产业开发等从银行借贷,在企业破产或开发失败后形成债务。二是村集体为缴纳税费借债,为了缴纳村民拖欠的税费,以村集体或村干部个人名义借贷形成债务。三是村集体为公益事业建设借债,道路、桥梁、水利、学校等设施需要修建,难以在村民内筹资,只能借债兴建。在税费改革,尤其是在取消农业税,并给予农民粮食等补贴之后,对农村集体债务的关注度开始下降。进入21 世纪,2010 年代左右,一些地方政府也在采取措施化解村集体的陈年债务,似乎此问题研究也逐渐沉寂下来。但是,我们在农村调研中发现,农村集体债务的增长趋势始终未得到根本扼制,有的村庄在化解旧债的同时还在借新债。论文的创新之处就是提出村集体债务可能会再次增加的观点,并对其深层次原因进行探讨。从根源上说,村集体的增收依然不多,但是村集体的公共服务需求却在多种压力下提升,为了满足政府以及村民需求,村集体只能去借债。笔者于2012 年10 月、12 月在江苏省、山西省一些县级市的调查发现:近年来,农村集体债务因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民生保障投入等“刚性”支出而再次趋于高发,学界有必要予以高度关注,并切实采取措施予以防止。本文以上述两个县市有关部门所提供的统计调查资料以及笔者在市、乡镇和村庄的实地调研资料为基础,对近年来村集体债务的成因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化解债务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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