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引言】律诗起源于永明体,自齐梁至初唐,经过四声二元化、对式律过渡到粘式律等阶段,在沈、宋等初唐诸学士的手中定型。殷璠《河岳英灵集》的序言称: “开元十五年以后,声律、风骨始备矣。”①殷璠此处的意思,是指开元后期的诗歌有些长于声律,有些长于风骨。那么,新兴的唐代律诗如何剥离浮靡繁缛的齐梁诗风的影响? 如何融风骨于格律之中,达到格律精严又风骨清峻的境界? 其中,借鉴古诗的修辞技巧、篇章结构、表现功能、审美趣味和创作精神来写作律诗,是一个重要的渠道。这种现象,本文称之为“以古为律”②。古诗是律诗定型之后,相对于律诗而产生的一个概念,《文镜秘府论》南卷云: “风雅泯绝,八病双枯,载发文蠹,遂有古、律之别。”并注云: “古诗三等: 正,偏,俗; 律诗三等: 古,正,俗。”③律诗定型之后,近体和古体不仅有了明确的区分,而且有了优劣之别,尊古轻律的诗学观念也随即产生,上述《文镜秘府论》注释律诗以“古”为第一等,就体现了这一观念。受尊古轻律诗学观念的影响,唐代诗人依据古诗的标准,批评律诗所存在的弊病。首先是批评律诗格式过于拘谨,失于自然,风格过于俗巧。《文镜秘府论》南卷云: “律家之流,拘而多忌,失于自然,吾常所病也。必不得已,则削其俗巧,与其一体。”④律诗因为格律谨严,不能像古诗那样自由抒写,达到浑成自然的境界。另一方面,唐人还批评律诗在创作精神上丧失了汉魏以来的比兴精神,缺乏风骨。殷璠《河岳英灵集》序批评律诗: “都无比兴,但贵轻艳。”①元结的《箧中集》序认为: “近以流易为辞,不知丧于雅正然哉! 彼则指咏时物,会谐丝竹,与歌儿舞女生污惑之声于私室可矣。”②律诗法度森严而失于自然,内容丧于雅正,并且坠失了古体诗的风骨和兴寄的精神。元稹的《进诗状》对古、律体的区别总结的更为系统而清晰,其云: “凡所为文,多因感激,故自古风诗至古今乐府,稍近兴寄,颇近讴谣,虽无作者之风,粗中遒人之采。自律诗百韵至于两韵七言,或因朋友戏投,或以悲欢自谴,既无六义,皆出一时。”③在元稹看来,古诗和律诗所表现的内容和功能不同,古诗表现“寄兴”,能够关怀现实,讽喻政治,而律诗则用以消遣和交际。从上述古、律体的差异及其对律诗弊病的批评中,我们可以看出,律诗写作可以从下列两个方向做到“以古为律”: 一是律诗学习古诗的创作经验、修辞技巧、篇章结构,从而突破严格的声律、对仗等方面的束缚,达到古诗那样自由抒写、自然混成的境界; 二是律诗在表现内容上继承古诗表现兴寄的创作精神,从而让这种源自齐梁的诗体能继承《诗经》以来的比兴精神而关怀现实、讽喻政治。
知识产权声明 | 服务承诺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客服中心 | 充值中心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电子邮件:journals@188.com 备案号:辽ICP备14002692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