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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黑格尔的良心观及其道德实践意义

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Wuh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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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在对良心概念的探求中,黑格尔把良心看作是精神自我运动的结果,是自我意识发展到“道德的自我”阶段的普遍物,它是以义务实现为内容,又是使行动获得持续性和现实性的机制。黑格尔的良心观对现实道德实践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关键词】黑格尔;良心观;道德;自我意识;义务
引言:

【前言】良心是黑格尔道德哲学体系中的重要范畴,在《精神现象学》和《法哲学原理》等著作中,黑格尔思辨性地探求了良心范畴。尤其是在《精神现象学》中,黑格尔给出了良心的经典定义:“良心是不同的自我意识的公共元素,而这个公共元素乃是行动在其中可以取得持续存在和现实性的实体;它也是被别人承认的那个环节。”[1]152在这个定义中,反映出黑格尔对良心范畴三大根本问题的认识,即揭示了在精神世界里良心如何生成、良心包纳的内容以及良心怎么成为行为实现机制等问题。黑格尔的良心观对现实道德实践也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作者:
尤吾兵
作者单位:
安徽中医药大学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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