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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农业是人类利用动植物生长发育规律,通过人工培育获得农产品的活动,其特点是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交织在一起。农业生产的三大要素———土地、资本、劳动力中,土地属于制度层次,土地制度变迁决定着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的演变。新中国成立前,基于封建土地制度的土地地主所有、农民经营的模式传承上千年。新中国成立以来,围绕农地制度变革,农业经营模式演变呈现阶段性特征,主要有: 一是建国初期经由土地改革所确立的“耕者有其田”的农民土地所有制下农民所有个体经营模式; 二是20世纪50 年代进行的三次农业合作化运动及人民公社体制下农民土地集体所有制下的农民集体劳动、统一分配为主要特征的集体经营模式; 三是20 世纪70 年代末农村改革后实行的农村土地“平均分配,共有私用”的农村家庭承包生产经营模式,赋予了农民对农业生产的决策权和土地的剩余收益权; 四是新世纪之初统筹城乡发展阶段下萌发的近年来有较大发展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联户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农业生产经营模式,也称之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模式。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发展,农业高成本、高风险、资源环境约束的态势日趋明显,农户兼业化、务农老龄化、农村空心化问题更加突出[1],“谁来种地”及“如何种地”等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因此,着手解决小规模、分散化、低效率、难为继的传统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培育规模化、集约化、高效率、可持续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模式,是一项十分紧迫的战略任务。2013 年12 月4 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鼓励发展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模式。为此,本文拟就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的内涵特征、发展动力进行分析,并就其培育原则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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