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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志愿组织的兴起对于现代国家的构建意义十分重大,以志愿组织为载体的第三部门不仅是对政府、市场的有力补充,同时也是独立于政府、市场的第三方力量,发挥着监督政府与市场的作用。美国学者萨拉蒙(Lester M. Salamon)用大量数字诠释了我们正处于一场全球性的“社团革命”之中,并且预言“这场革命对20 世纪后期世界的重要性丝毫不亚于民族国家的兴起对于19 世纪后期世界的重要性”[1](243)。在全球公共管理变革的浪潮下,面对日益多元的社会需求,政府越来越显得力不从心,不论是在政策制定还是政策执行层面均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引入社会力量尤其是社会组织的力量成为一种务实而理性选择,改变公共治理中政府单打独斗的局面,形成多元治理的格局成为大势所趋。2005 年10 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加强社会建设和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格局。” 2012 年12 月,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示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中更是指出要激活社会组织活力,创新社会治理体系。可见,志愿组织参与城市管理不仅是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现代复杂社会治理的迫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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