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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自茨威格特和克茨的名著《比较法总论》被翻译为中文起,比较法的功能主义原则就为我国比较法学界所重视。然而,我国学界对功能主义原则的理论基础、存在的缺陷等问题缺乏深入的探讨。事实上,从世界范围来看,比较法的功能主义原则受到了多种思潮的挑战。总结各种思潮对比较法功能主义原则的挑战,概括其理论缺陷,并为重构功能主义原则提出建议,是我国比较法学学者亟待完成的工作。唯有此,学者们才能更好地认识和利用功能主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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