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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法的功能主义原则:危机与出路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for Central South University (Social Sci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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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 比较法研究中的功能主义原则是二十世纪比较法研究的方法论基础,该原则来自社会学的功能主义理论。比较法的学术传统借用了社会学的功能主义原则,但却从未对其进行深入的探讨。这导致比较法研究中的功能主义原则缺乏坚实的理论基础,从而受到了许多学者的批评。比较法研究中的功能主义原则面临着巨大的危机,主要体现在缺少对功能概念的界定,未能提出一套观察功能的方法,过分关注相似性,忽视了文化语境以及对功能等值物进行评价时缺少合理的标准。功能主义原则应克服上述问题,并为之进行重构,方能找到出路,继续发挥其在比较法研究中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 茨威格特; 克茨; 比较法研究; 功能主义原则; 社会学的功能主义理论;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比较法研究中功能主义原则的缺陷及其克服》(10XJC820002)
引言:

【引言】自茨威格特和克茨的名著《比较法总论》被翻译为中文起,比较法的功能主义原则就为我国比较法学界所重视。然而,我国学界对功能主义原则的理论基础、存在的缺陷等问题缺乏深入的探讨。事实上,从世界范围来看,比较法的功能主义原则受到了多种思潮的挑战。总结各种思潮对比较法功能主义原则的挑战,概括其理论缺陷,并为重构功能主义原则提出建议,是我国比较法学学者亟待完成的工作。唯有此,学者们才能更好地认识和利用功能主义原则。

作者:
雷安军
作者单位:
宜宾学院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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