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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社会分工导致中国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改革开放助推中国经济发展,耕、种、收等农业专业服务快速发展,工业和服务业的门类日益细化。农业分工解放了大量农村人口,工业和服务业的分工则产生了劳动力需求,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工业、服务业转移,农民工群体因而出现。频繁的工作流动、较低的劳动收入、二元的城乡户口和教育体制等因素使得许多农民工被迫把未成年子女留在农村,父母无法按照传统方式与留守子女一起生活并提供全面的生活照顾、健康保障及教育引导,年事较高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精力有限的近亲属或其他人成为众多农村留守儿童的照管人。于是,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生活、照管、教育、健康及心理等问题相伴而生。中国经济领域的分工因为农民工的参与而得以发展,农村儿童养育保障分工中父母作用的弱化却未能获得有效的填补。即,旧的分工被打破,而新的分工却未能及时建立。生存权保障分工的失范和失衡不仅影响农村留守儿童现在和未来与社会的合作,也影响儿童父母及其他相关亲人与社会的相融,社会团结弱化的风险日益凸显。本文拟探讨如何依托农村留守儿童社会保障法促进社会团结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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