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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建立第三方水质检测制度的思考

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Fujian Agriculture and Forestry Univ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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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企业自检水质因其无法做到客观公正,检测数据往往缺乏公信力,加之政府监管缺位,水质安全难以保障。因此,有必要引入第三方水质检测制度,弥补企业自检制度的缺陷。基于现实国情,第三方水质检测机构宜从“阶段性社会化”向“完全社会化”过渡。同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水质检测应当成为政府的法定职责。为了便于公众监督,第三方水质检测报告应当通俗易懂。
【关键词】第三方检测; 水质监测; 阶段性社会化; 法定职责
引言:

【前言】近年来,中国环境污染问题越发严重,水污染事件频频爆发。如2014 年4 月,兰州发生自来水苯含量超标事件,一时之间造成当地居民对饮水安全的担忧[1]。这种担忧一方面来自于饮用水水质的不安全,另一方面则来自于对供水公司自检水质的不信任。作为自来水公共产品的供应方,企业的自查能否保证供水安全? 现在许多水厂公布的检测指标均为合格,却无法取得公众的信任。其中重要的原因在于自来水厂之外,缺乏统一的、独立的第三方水质检测机构。如果没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参与水质检测,容易引发供水企业虚报、瞒报的现象,其所检测的数据自然难以服众。本文将针对当前供水企业水质自检制度存在的弊端,以期在构建第三方水质检测制度方面提供一些借鉴或建议。

作者:
林龙
作者单位:
福建农林大学文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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