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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是实现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从“管理”到“治理”,简单地说就是一种政府权力的下放。它将原本政府对社会的包办式“管理”转变为政府与社会组织、个人等多个主体的协同“治理”。在利益多元化的今天,社会治理更加强调运用法治思维,使各方行使权力不得越界,合法权益有正当的程序性保障,政府治理法治化是其中重要的内容。本文将以权力清单制度为例,尝试探讨政府治理法治化的实质与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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