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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现代农业生产客观驱动环境侵权风险加剧,安全农产品供给面临障碍。据相关资料统计,目前我国每年因土壤重金属污染的粮食高达1 000 多万吨,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有200 余亿元[1];我国农业贸易中大宗农产品的化肥、农药施用的面源污染严重,化肥平均施用量高达400 公斤/公顷以上,远远超出发达国家225 公斤/公顷的安全上限[2]。另外,据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计,全球由食品安全事件导致的食源性疾病将会达到10 亿例,其中因为食源性疾病死亡的人数将达到 180 万人[3]。面对农业环境侵权风险升级的现状,相关救济制度的空缺导致了受害人利益的受损与矛盾激化,农业环境侵权救济遭遇瓶颈。应用农业环境责任保险制度规避上述问题成为重要选择,保险公司宜在国家的鼓励、引导、支持下适时地推出农业环境责任保险业务以满足农业环境侵权救济的内在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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