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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渔业权与海域使用权的冲突及协调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Humanities & Social Sciences Journal of Hainan U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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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 《渔业法》和《海域使用管理法》分别规定了使用海域取得养殖证和海域使用权证的程序。在理论和实践上,通常的理解是:养殖证是行业许可证,是管"事"的;海域使用权证授予海域使用权,是确"权"的。这种"事权分离"的解释模式,为渔业和海洋行政部门都有权管理海域并征收海域使用金提供了借口,严重侵害了渔民的利益。在养殖问题上,《渔业法》与《海域使用管理法》冲突的本质是一种自然资源设定了两个分配模式,为正确处理二者冲突,应当在《海域使用管理法》中规定养殖使用海域依照《渔业法》规定办理。
【关键词】 渔业权; 海域使用权; 养殖证; 捕捞证;
【基金】 教育部青年社科基金项目(05JC820051);国家社科青年基金项目(13CFX067)
引言:

【引言】实践中,渔业权与海域使用权的冲突影响着千千万万渔民的利益。在《物权法》颁布之前,理论上就二者之间的关系曾有过激烈的争论,但《物权法》最终仅对两个权利作了原则性规定,并未解决二者的冲突问题。因此,如何解决渔业权与海域使用权的冲突是一个现实问题,本文试就此作一分析。

作者:
张洪波
作者单位:
吉林大学法学院; 烟台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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