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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赃物转化包括外观转化和法律属性转化,外观转化如将盗窃的机器拆解成零部件、将盗伐的树木制成家具等。赃物法律属性转化是指赃物被合法取得,如盗窃之物被善意取得、被时效取得等。对于转化是否会导致赃物属性的丧失,学界认识不同。有人认为: “赃物经过使用,致使失去原形原质,从而导致失去了其赃物的同一性时,即认为丧失赃物性。”[1]还有人认为: “将赃物的转化物视为赃物,无论对被害人追索其财产还是对司法机关打击赃物犯罪都是有益的。”[2]赃物转化特别是被添附、被善意取得、被时效取得的,涉及民法和刑法两大领域,疑难理论相互缠绕,极易误判。此时应有民刑二维视角,一方面将民刑理论相结合,另一方面区分民刑事法律效果。本文就上述三种典型情形,讨论赃物转化的民刑二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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